纳雍县野生动物禁猎通告:这些行为将被严惩
禁猎区域与时间
• 禁猎范围:覆盖纳雍县全部行政区域
• 禁猎期限:2025年10月9日至2030年10月8日(5年)
• 特殊说明:全年365天均为禁猎期,无季节性开放
重点保护对象
• 国家一级、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
• 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
• 国家"三有"保护动物(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)
严禁行为清单
1. 猎捕方式:
• 禁止使用枪支、毒药、电网等32类猎捕工具
• 禁止采用烟熏、水淹、电子诱捕等20种猎捕方法
2. 后续行为:
• 禁止食用、交易、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
•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繁殖场所
违法后果警示
• 行政处罚: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查处
• 刑事追责: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
• 例外情形:科研、防疫等特殊需求需办理合法手续
聚信通便民提示
•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
• 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:0857-35259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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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依据纳雍县人民政府通告整理,具体执行以官方解释为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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